您好,我的租戶以拆遷徵收為由,提出提前解除合同,退還押金,我不同意,因為周邊商住樓房還在正常營業,拆遷尚未成熟,我也沒有與拆遷辦達成協議。現租戶既不交租又搬走,我上門趕走他,合理嗎?
16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租户之间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户提出了提前解除合同的要求。然而,由于您表示周边的商业建筑仍在营业并未被拆迁,因此可能无法确定是否满足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租户进行谈判,了解其提出的理由和要求。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按照协议执行。 证据收集。如果您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收集有关租金拖欠以及租户搬离的相关证据,以便为后续行动提供支持。 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条款。例如,在某些地区,提前解除合同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或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诉讼手段。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双方争议较大,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尊重对方的权利和意愿,尽可能地维护双方的关系和平稳过渡。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