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孩子在幼儿园被小朋友碰到摔倒骨折,幼儿园给出的赔理是三方共同赔理医药费,然后就是每天抚恤金和生活费共150元。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2024-10-18 15:44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孩子的伤害是由其他幼儿造成的,因此幼儿园应该承担责任,并且赔偿相关的医疗费用和抚恤金。关于每天150元的生活费,这可能是一个补偿性的措施,但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 总之,建议你与幼儿园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也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幼儿园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