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政府在村里进行了两次拆迁时间间隔不到3个月,三种安置(货币安置,安置房,以购代建)当初都按照2014的标准执行,我是第一批选择的货币安置,协议己签赔偿款也拿到,在第二批拆迁时,镇政府就放出消息对货币安置的标准要提高,选择货币安置的如果在2017年签合同就执行2014年的标准,到2018就会执行新的标准所以第二批货币安置都只签了拆迁协议没签安置协议,现在市政府出台了一个新的标准,只针对货币安置,我当初补偿是每平米1500多,现在2600,而且当初我们第一批拆迁选择安置房己签协议的现在如果改成货币安置也可以享受新标准,对我们第一批的就不管了,明显对我们第一批太不公平,还有没有维权的可能。
23天前关于您的情况,您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政府进行拆迁补偿应当公平合理。如果您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同时,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行政裁决等。此外,您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此事,要求重新评估补偿标准,并提供合理的补偿方案。最后,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