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弟媳于一个月以前在工厂上班发觉身体不适,后到医院检查是严重心脏病须立即手术并于二十日前在重庆西南医院进行胸外手术治疗,但时至今日病人仍未脱离危险,且费用高达四十余万元,还久医院二十余万元,病人无力承担医疗费用,请问律师我是否可以找原工作单位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并可以承担多少费用?
2024-09-26 16:07首先,您弟弟的病应当由他本人或者其家属负责支付。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弟弟没有能力支付医疗费,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协商解决。与医院和医生沟通,看是否有任何可能降低医疗费用或分期付款的方案。 申请医疗救助。向当地的慈善机构或社会福利部门求助,他们可能会提供一些帮助。 保险理赔。查看您弟弟的医疗保险政策,了解能否通过保险公司报销部分或全部费用。 寻找第三方责任方。如果医院或医生存在过错导致了病情恶化,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他们的责任并要求赔偿。 请记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您弟弟的具体情况来定夺。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意见,请咨询当地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