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住合肥长丰县。我的车被盗,之后报警。警察询问情况,认为我与盗车人有债务纠纷,认定这不属于盗窃,只能通知盗车人到派出所调节。但是盗车人三番五次找借口不来派出所,致使今日已经21天,车辆仍然被盗车人非法占有,并不知去处。我与盗车人有一万元借款,但是盗车人借用这一万元借款敲诈我一个月十万的利息,中间我曾多次要求还款,盗车人找各种理由不与见面,拖延用款时间,最后借口我不还钱,将我的车盗窃开走。我请咨询律师,一是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盗窃,二是之前借钱的过程对方诱骗我签了一个个人借条,声称走公司流程,这是否属于诈骗?谢谢!
2025-07-25 18:08一、关于“是否属于盗窃”的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您的车被盗,且盗车人承认是您欠债而使用您的车,那么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或者职务侵占罪。不过,具体定性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和证据来判断。 二、关于“借款过程中的诈骗行为”的问题。 如果您在借款过程中被欺骗签订了个人借条,声称走公司流程,这可能会被视为诈骗。因为通常情况下,公司不会单方面地要求员工签署个人借款合同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此外,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后,借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本金和利息,而不需要经过公司的同意或批准。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法律咨询和指导,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获得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您也可以尝试收集更多的证据材料,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为自己的辩护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