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人合租的房子到5月底到期,当时没有收押金,合同规定提前一个月交房租,不租了也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是我因为个人原因违约没交房租,但是我的合租人交了,房东决定不在在继续出租给我们,并且让我立即搬走而我的合租人可以继续住到到期,我想把个人物品放到合约到期,我的合租人搬走的时候,但是房东不同意,并且告知我如果不拿走将全部扔掉,我应该怎么办。我的合租人同意我继续放东西
2024-10-08 18:01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租房协议中关于退租和退还押金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在租赁期限内,如果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并支付剩余租金。如果您未能遵守这一规定,房东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 在此情况下,由于您已经迟到了一个月的退房日期,这意味着房东有权按照协议规定处理您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可能需要进行清理或丢弃。此外,根据合同条款,房东也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费用,例如清洁费、损坏赔偿等。 考虑到您的合租人已经交纳了租金并同意继续居住,房东可能会更倾向于让您的合租人继续使用该房间。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房东协商,看看是否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如分期付款)来解决您的遗留物品问题。然而,这仅是暂时性的解决方案,最终的处理结果取决于房东的态度和协议中的具体条款。 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仔细阅读租房协议的所有条款,并保留所有相关文件以备不时之需。同时,及时与房东沟通,尽可能地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