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给我钥匙了,房子我住了,三年还没有给我办房产证,我要求退房。房屋价值27万元,首付款17万元,还贷5年,烟台市芝罘区
2024-07-15 16:4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您有权在合理期限内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首付款和剩余贷款。此外,如果您已经实际居住并使用该房屋,也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关系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建议您尽快与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联系,协商解决方式,并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您的权利主张。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避免纠纷升级,您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协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