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我今年23岁,年初的时候我相亲认识了个对象,然后男方要求先订下来,我们就在他家吃了三桌酒席,然后男方过了16万礼金,还剩十万等女方怀孕在给,然后男方要求五月份女方去男方所在城市一起同居生活,对外声称都是说结了婚是夫妻了,婚礼,结婚证都暂时还没办,一起生活了两个月最近我发现男方身体有问题,性器官阳痿问题,男方自己也承认了,并且还想隐瞒只不过被女方发现了,我现在就是想把这门亲退了,男方家里耍赖不同意,说他可以去治去看,说我收了他们家礼金钱不和他儿子一起生活要我赔偿认识到现在所有它们家花的钱还有赔偿费用,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怎么解决,怎么追偿我的权益赔偿,这件事对我身体和心理名誉,都造成伤害,我和他儿子生活之前是个清清白白的姑娘,
2024-11-07 08:10首先,您有权选择终止婚姻关系。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男方的婚姻关系。 关于您的经济补偿请求,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的礼金、医疗费等相关票据,以及双方共同生活的相关记录(如照片、视频等),这些都可以作为支持您的索赔的证据。 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给您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或困扰,例如威胁、恐吓、骚扰等行为,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获得相应的赔偿或道歉。 最后,如果可能的话,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应对这一事件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