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商品房,车位,小车后,都是写的男方名字,几个月后离婚,未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第二天又办理了结婚,请问,这些商品房车位小车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11-07 09:1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通过赠与或购买等方式获得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并且没有明确表示为个人财产,那么通常情况下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具体到您的情况,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商品房和车位是否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如果是共同出资,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被视为共同财产。 车辆是否是在婚前由一方购置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是,同样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此外,您提到的“未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足以单独决定这些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当这些财产的实际归属经过有效的协议确认时,才能确定其性质。 综上所述,建议您首先收集所有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购车发票、产权证书等,以及任何关于财产归属的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然后根据上述分析判断这些财产的具体归属情况。如果确实存在争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