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别人欠我35000元钱,有一张35000的欠条,法院判我胜诉,现在对方先给我10000元钱,我应该把35000的欠条重新写一张25000的,还是给他写一张一万元的收条
18天前在您已经胜诉的情况下,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要求对方支付剩余款项。如果对方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并且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欠款金额从35000减少到25000,那么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并签署一份新的欠条或收据来确认这笔交易。 如果您坚持要按照原欠条中的金额进行计算,则应确保您保留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此外,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了解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请务必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