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15年起诉离婚了,找了一个律师,给了她1500元代理费,但是起诉状是我自己交给法院的,她没有办我做过什么,7月19号开庭了,没有判,说证据不足,后来这律师让我公告,我又交了1000块,后来也没有判,我想知道怎么样才能查到她有没有把我给她的这钱交给法院,转眼两年过去了,现在我还想起诉,法院会判吗?以分居两年为由可以判离吗?这位律师做法对吗?我可以让她继续为我办事吗?
2024-11-20 01:51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诉讼程序和律师服务费用。以下是对您的疑问的回答。 您提到的律师是否已经将您支付的代理费以及公告费等费用上交至法院?如果未上交,则需要向法院申请退还相关费用。 如果律师确实已将费用上交至法院,并且您认为律师的行为存在不当之处,如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损害了您的利益,您可以考虑与律师协商解决争议,或者寻求其他途径进行维权,比如投诉律师协会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以分居两年为由可以判离”的说法,具体要看当地的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重大变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依据这一理由申请离婚。 对于上述问题,建议您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律师签订的服务协议、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相关证明文件,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自己的主张的证据使用。同时,也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或者其他渠道了解律师的工作情况和服务质量,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请注意,任何关于个人隐私的信息都应当严格保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