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工地打工,每天做15个小时,我受不了,想离开,对方不让,非得把这个项目做完,不做完不给工资,我可以离开吗?
回答数:920
这是可以的,对方违反劳动法,可以申请赔偿,以及工资,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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