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买的衣服不想要了 一周内可以退吗?店员只给换不给退是否损害我的利益?
23天前你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后七日内有权无理由退货。因此,如果专卖店销售的商品未达到消费者满意,消费者可以在七天内要求退货。关于店员只提供换而不提供退款的情况,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商店应该提供退货和退款的选项。 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你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考虑向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保留购物凭证等相关证据,以备将来需要时使用。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