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男方与她人同居并育有一子,女方提起上诉 法院判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但是在两人未离婚前很久,男子曾向他人借款,现在被借款人该怎样追回欠款?
2024-09-01 05:12如果男方在婚内有债务,且此债务是在双方结婚之前发生的,那么这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无权要求将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用于偿还丈夫的个人债务。 此外,即使男方与他人同居并育有一子,也不能视为他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女方仍然有权请求法院判决男方承担其个人债务,并将债务偿还给债权人。 至于男方是否应该还钱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包括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信息。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款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或者借款合同无效等情况,那么男方可能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情况,男方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最后,建议女方在提出起诉时,充分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并尽可能收集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