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无配偶、无子女,有80多的病重老父亲,还有三个姐妹。03年舅舅买了一套房屋,是通过舅舅的叔叔(已过世)跟二姐夫购买的,当时屋主只是给予一个土地使用证,名字是前屋主的,前屋主可能已过世,但前屋主有子女。目前房子面临拆迁会有拆迁款,如何保障舅舅的合法权益,舅舅前几年又得了精神病目前在精神病院,二姨夫跟二姨这期间把我妈帮外公跟舅舅申请的低保跟补贴都私自侵吞。舅舅目前病情有好转,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代理人?我妈能申请吗?即使是精神病患者是否可以过户到舅舅本人名下?村委会说土地使用证不用过户也可以办理拆迁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妈是大姐早年丧母,一直为弟弟妹妹外公操劳,现因两妹要刮分舅舅私有财产而伤心
2025-04-16 01:39首先,您提到的舅舅和您的情况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 关于您提到的土地使用证和拆迁款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前屋主已去世,其子女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涉及到遗产分割和继承等问题,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继承公证、遗嘱等。 对于您提到的精神疾病问题,如果您舅舅的病情有所好转,并且愿意配合治疗,您可以考虑申请代理人的身份。在申请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舅舅的健康状况证明以及与其相关的医疗记录,以便法院能够判断舅舅是否有能力处理自己的事务。 至于您提到的二姨夫和二姨侵占低保和补贴的问题,这种情况属于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同时,您也需要关注自己与二姨夫之间的关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关于您提到的两妹要刮分舅舅的私有财产的问题,这需要考虑到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利益平衡。建议您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家庭调解或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