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大人,我姐姐谈了个对象,俩人同居后,男方付给我姐姐六万块钱,准备结婚。后来男方反悔不想娶我姐姐啦。男方想要回六万块钱,我想咨询一下,我姐姐是否应该退回给男方那六万块钱啊?恳请回复为盼!谢谢!
2025-04-16 00:23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居关系下的财产约定属于双方的私下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即使您姐姐和她的男朋友同意支付6万元作为彩礼,这种行为也是非法的。 其次,如果您的姐姐在没有得到合法婚姻许可的情况下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并导致怀孕,这可能会涉及到重婚罪等法律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姐姐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对于6万元的退款问题,建议您姐姐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确保所有交易都符合当地法律规定,避免因违法行为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