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和前夫有一女儿今年二十多了,离婚时把女儿判前夫监护。离婚后我们结婚现在有二个女儿我大女儿今年考高中老师给我女儿发了一张二女户证明表,可以加分可我乡里不给签字说我妻子生过三胎不符合要求 请问我这情况符合加分要求吗?
2024-10-11 17:29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家庭成员的户口登记以及子女教育相关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确实可能会获得相应的户籍或教育资源的优惠政策。 关于您的大女儿考上高中并得到老师提供的“二女户”证明表,这个信息本身并不直接关联到您是否能为小女儿申请加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地区,可能还有其他政策或规定对生育子女的数量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有的地方规定只有两个孩子的家庭才能享受一定的教育优惠),所以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当地的政策,并确保自己符合相关的条件。 另外,您提到的“乡里不给签字”的情况可能与户籍管理有关,建议您联系当地的人口计生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如果存在误解或者政策执行上的差异,您可以寻求政府机构的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 总之,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并向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细节,以便在必要时采取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