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第三人,有没有权力,提起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
22小时前案外第三人在执行程序中通常无权提出异议,因为其利益不直接关联于案件的实体性争议。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错误或者不当行为,案外第三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请求法院审查是否存在错误或不当。 关于提起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和申请再审的问题,一般而言,只有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有确凿证据证明存在明显错误时,才能依法提起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而申请再审,则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如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提出的请求重新审理的程序。因此,在实践中,案外第三人作为执行主体,通常不会成为提起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或申请再审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