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在一工地当项目经理,帮老板介绍的木工班主,混泥土班主进场施工,但是给老板报的158元一平方,实际给班主结算的138元,中间吃了20的回扣,混泥土工和木工和我朋友进场之前商量好了的。现在木工和混泥土工向老板写了告知书说他吃回扣,现在要被起诉了,请问我朋友会有责任吗?
2024-10-03 14:58您的朋友在工程中作为项目经理可能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例如将部分收入归入自己或他人账户。这种行为违反了会计准则中的公平交易原则,可能导致其他员工产生误解,并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朋友参与其中并从中获利,可能会面临指控,包括但不限于贪污罪、受贿罪等。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该款项属于公款或其他公共财产,则构成职务侵占罪。 为了减轻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建议您朋友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如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执法机构,寻求专业的帮助和指导。同时,可以考虑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保留好所有涉及金钱交易的相关证据,及时报警等。 最重要的是,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处理此类事务,避免任何违法行为的发生。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