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妈今年经信息公司介绍到一家精神病医院做护工,工作12天后,院方打电话通知家属我妈不能胜任其工作,要求接回家。我见到我妈的时候发现她神志不太清醒,反应迟钝。要求院方做检查,经邵阳市中西结合医院CT检查结果为急性脑梗塞。精神病医院陪同人员交了一千元的检查费后就不管不顾了。我几次到精神病医院协商都没有结果。我想请问:精神病医院是否有赔偿住院治疗费用的责任?
22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责任。如果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过程中因医疗事故或诊疗过错导致损害发生,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您提到您母亲被诊断为急性脑梗塞,这可能是由于医院的医疗过失所引起的。因此,您有权要求医疗机构赔偿因该疾病导致的治疗费用。但是,具体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医学会或者法院的专业评估来确定。 此外,您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请求调查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请注意,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务必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日后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