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叫吕衍军,是汶上县郭仓镇的居民。于今年9月26日晚六点钟左右,李贝和他妈闯入我开的店里,(在杨店镇)将我殴打,造成了我鼻骨骨折,双侧上颌突骨骨折。(伤情鉴定结果现在法医处,派出所还没取回来,说是十九大完事后处理)李贝的妈反而也住院鉴定了,让别人传话说她三根肋骨骨折,她的伤不是我造成的,当时有两个证明人在场,都在派出所做了材料。现在我该怎么办?才能让我不受诬陷和让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尊敬的律师能帮帮我!我说的是实话,希望尊敬的律师能介入调察,弘扬正义!我的电话号码13220818828谢谢
2025-02-09 02:08尊敬的吕先生, 首先,我很抱歉听到您遭受了不公正对待的消息。作为您的法律顾问,我会尽我所能来帮助您。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被指控涉嫌对您实施伤害行为。如果您认为这些指控是错误的,那么您有权要求警方重新调查这一事件,并且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司法程序。这包括但不限于请求法庭撤销控告或者要求警方采取进一步行动以确定事实真相。 请确保您保留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证词。此外,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的选项。 最后,我希望您能够保持冷静并支持自己的权益。我相信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您会得到公正的结果。 祝好,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