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的要如何取得抚养权 我是当时在广州打工与孩子生父相识 同居后怀孕 但男方表明不想要而且要求我打胎 过后就消失不见 手机号码也换了 我回家乡生下一女(1月份) 并与怀孕期间一直照顾我的江先生在2月份登记结婚 江先生是香港的 申请我与孩子一起定居香港 但出入境却告知申请孩子我必须在法院取得抚养权 但孩子生父了无音讯 我只知其名 是广州增城人士 其他一概不知 请问我这种情况要如何在法院取得孩子抚养权 孩子已上在我的户口
2025-07-01 11:04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与孩子的生父存在争议,并且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身份和子女的情况,以及孩子的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此外,您还可以提交有关双方共同生活情况的书面材料,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事实上的抚养关系。 如果您已经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孩子的户籍信息,那么在申请居住证或护照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律师或者公证人,来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请注意,无论您采取何种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都应当尊重孩子的意愿,并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