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一家店上班快一个月了,一开始应聘的时候他和我说不扣押金不扣东西,现在一个月过去了他让我签合同说要扣2000伙食费,一个月或者四个月扣完,一年后给我,我说不签,他说不签也要 扣,我就和她提辞职,我说他同意我走的情况下我再离职,他也答应了,让我再做两个月但是这两 个月工资不给我,两个月后在正常给我工资, 我没同意, 一开始应聘的时候他说试用期三天,然后又和我说我上了多少天班一天50给我
2019-06-24 09:17单位拖欠或扣发员工的工资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 25%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