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教一下:结婚五年!因为种种问题老是吵架,前几天两个人打了一架,觉得没什么必要再继续了打算离婚。我一个四岁的女儿,一套共同贷款的房子和一辆写我名字的车子。房子的首付是借了没我亲戚的钱才买的,现在还有24万的债。离婚了,我们的这些共有财产和债务怎么算。还有那笔借的钱当初没有写借条,如果他翻脸不认怎么办?
22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形成的共有财产,应当按照法定原则进行分割。对于您提到的共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等,一般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平均分割的原则。如果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特殊贡献或付出较多,法院会考虑给予其一定的份额。 尊重事实和客观情况的原则。法院会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综合各种因素做出公正裁决。 至于您提到的借款问题,如果没有书面约定,通常情况下,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您认为对方翻脸不认账,建议您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