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山东德州的。我的妹夫昨天刚刚下葬,死亡原因是喝毒药自杀。追求其原因,是一位不是本辖区的派出所民警打电话恐吓他涉黄,要开车来家里请他,对他传唤。他怕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事给家庭丢人,就寻了短见。派出所传讯他的证据,是一个洗脚城的小姐的手机微信转账记录上,有我妹夫转给这位小姐的200元钱。这个微信转账记录的时间,大约在一年左右,具体时间还不清楚。 大概案情就是以上所说。 三个疑问❓一,我妹夫不属于这个派出所辖区,其民警有权调查他吗?二,转正记录大约一年了,有没有超过时限?三,其民警仅仅凭一个转账记录,就以嫖娼名义传讯我妹夫,是否合法? 请律师百忙之中给与救助!
2020-10-23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