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登记结婚,男方有家暴,男方赌博,不误正业,借高利贷,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两个孩子,一个女孩8岁,一个11岁,去年7月法院起诉了,诉求:解除婚姻关系
2025-01-03 01:36尊敬的用户,关于您的案件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并且其中一方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您已经满足了上述条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离婚过程中,除了考虑感情因素外,还需要关注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建议您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些问题,并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请保持冷静,处理好自己的情绪和心理状态,以利于未来的健康和幸福生活。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