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办了一个无抵押小额贷款!然后合同上说交6000元信用保险金!我交了!然后又说让我存三万!说我流水不足!如果明天办不了!就要起诉我!还让我交三万违约金!但是,合同上没写关于流水问题!请问这是我违约吗?如果被起诉!我会受到法律责任吗?
17天前首先,您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认了解和接受了一些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信用保险金以及可能要求的额外存款。这些条款可能需要您的同意,并且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列出。 如果您认为这些条件不合理或不公正,您可以考虑与贷款机构沟通,以期得到更公平的解决方案。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会有权利拒绝执行某些条款,除非它们是显而易见的非法或违反法律规定。 然而,即使您没有在合同中看到关于流动性的规定,也不意味着您不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贷款机构有权根据合同中的条款来决定是否终止服务或采取其他措施。这可能是通过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来实现的。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联系贷款机构,询问他们是否有任何具体的法律依据支持他们的做法,并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能需要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便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