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是一位小生意店主,门面后面是家属院,因下水道不通,临时成立委员小组免费为院里请人为大家修下水道,费用大家对。施工时间把我家水管切断了随便接接盖好了,这个月一看用水量超过千吨,我们正常用水是20-30吨之间,经查明漏水要3000-4000元费用,施工的人也知道是谁,请问用法律解决我该起诉谁。
16天前您的情况属于共同侵权行为,涉及两个主体——您和施工作业的人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下水道堵塞是由他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您可以要求他们赔偿损失。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施工过程中造成您的财产损失(如水管损坏),那么您需要先向责任人索赔,并在得到赔偿后才能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义务,比如支付部分维修费用等。建议您及时与施工方协商解决,同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将来可能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