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租了临时的一个店铺,她是第二房东租金每月16000元,交了1个月的押金16000,合同签的也是临时的,2018年12月31日到期,他们和第一房东合同到期也不在和我们续签,让我们12月31撤店,我要他们把押金退给我们,他们说16000元的押金三个月之后退,我该怎么办?谢谢 
2026-03-29 07:16首先,您需要确认租赁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押金退还的时间。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那么按照一般情况,押金应该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或提前终止后立即退还给承租人。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中的条款退还您的押金。同时,建议您保留好与房东及中介公司的所有沟通记录,以便将来可能的纠纷解决。 如果房东坚持只在三个月后退还押金,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或者相关政府部门投诉,以获取支持和帮助。此外,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