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年在一个小厂打工8个月,会计做的工资表老板没给工资,今年我去要老板要赖账,我到法院起诉了,法院的人说工资表没有老板签字不能做为证据,我该怎么办?
2025-02-28 18:51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且用人单位接受了劳动者的劳动,则视为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工资表上没有老板的签名,也应当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据之一。 如果你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得到了判决结果,那么你可以按照生效判决书的要求执行。但是,如果你认为判决不公或不服判决,可以申请上诉或者重新审理案件。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你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