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孩子八岁半,出生之后与生父商议每月三千抚养费,但自2012年之后断负抚养费,期间也有断断续续一些零碎费用,但不足以维持孩子正常开销……想咨询此类情况,能不能起诉?
2024-10-16 08:51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子女成长所需的基本生活费; 保障子女健康成长所需的教育和医疗等其他必要支出。 如果您的子女已经成年,并且有能力独立生活,那么您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但是,如果您认为自己仍然需要继续承担抚养义务,则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 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尝试与孩子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具体的抚养方式和金额。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建议您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此外,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事先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请注意,在任何诉讼程序中,您都有权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