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打扰一下,咨询一个关于离婚的法律问题。我一个妹离婚后,男方现要求复婚,否则就要求女方一次性支付十八年的子女抚养费,并且不让女方迁出户口。对于这种无懒要求可有好的建议,该走法律途径么?离婚协议是女方净身出户,每月支付八百抚养费。
2025-07-23 11:05尊敬的客户,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不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公平地分配财产和分割子女抚养权。如果您的妹妹已经与前夫达成离婚协议并明确约定每月支付800元的抚养费,那么这个数额应该被视为合理且合法的抚养费用。至于男方提出的复婚条件,这可能涉及到对已有的权益或义务的要求,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才能给出更准确的建议。 如果您认为这些条件不合理或者侵犯了您妹妹的权利,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以寻求妥协;其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处理。请记得,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最后,无论您选择何种方式解决问题,请务必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因情绪化而做出错误决定。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