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男方父母去世。留下两处房产。没有遗嘱,男方独生子并没有办理继承手续。房产名字还是已故父母的名字。女方起诉离婚能不能分割男方已故父母名下的房产?
2024-08-26 10:38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权主张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未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则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应当按照法定原则进行分配。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若男方已故父母留有两处房产,并且房产上仅有一方姓名(即男方),而未涉及任何遗嘱或其他协议的情况下,女方作为配偶一方,享有对上述房产的平等处分权。具体而言。 女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求法院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如果法院确认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请求将房产判给其个人所有,以弥补丈夫因死亡带来的经济困难和情感伤害。 若房产属于婚前购买,且未涉及赠与、继承等特殊情况,则应视为男方个人财产,由男方独自拥有并处置。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证明房产归属及夫妻共同财产状况,同时考虑当地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建议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