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3年从别人手上买了一台自卸车,也过了户,2015年卖给我车子的人欠挂靠公司钱,我在2015年出了一次交通事故,修车发票公司让我送去,可赔偿金一直不给我,说是上一任车主欠他钱,公司只认车不认人,这样合理吗,谢谢
2024-11-01 13:39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车辆的所有权是属于你个人的,而你的购买行为也是在自己的名下。因此,即使对方有欠款,也不影响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和使用。至于事故赔偿事宜,应当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如果保险公司在赔付后仍有剩余,则应该归还给购车人。 如果你认为对方的行为不合理,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退还赔偿款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介入调查并处理此事。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