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2012年结的婚,2013年生一子,2016年生一女,生完女儿后因没人带孩子,在家带孩子,单位上长期请假,因此没有工资,妹夫在同城工作,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不在家,妹妹一人带两孩子,从生完二胎后,妹夫没有给过生活费,妹妹靠生育补贴维持生活,他们有房贷,每月1400元还款由妹夫承担,而妹夫每月工资3200元,既不承担家务,又不扶养孩子,生活费也不承担,连儿子女儿的衣食住行都是妹妹自己支付,还实施家暴,日子过的辛苦,我想咨询一下,像她这种情况妹妹能得到两个孩子吗?房产怎么分割,能不能拟订一份离婚协议,先协议,实在不行再走法律程序。
2017-12-08 11:49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