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村部有块土地属于王某,王某去世后土地顺其自然归属俩儿子,二儿子以没有宅基证为由跟村部签订了书面材料以八万元的价格把这块土地卖给了村部,几年后村部又把这块土地卖给了我,并且我们签订了购买合同和付款收据,现在王某的大儿子又拿出了宅基证要以八万元的价格买回这块地,说是属于他的,因为他有宅基证,请问我可以不同意卖给他吗?
2025-06-29 03:3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应当依法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在您提供的案例中,虽然土地是按照规定归了王某的儿子所有,但村部已经与王某的儿子签订了买卖协议并收取了相应款项。因此,村部拥有对这块土地的所有权。 至于您的大儿子是否有资格购买这块土地的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王某是否生前明确表示同意将其继承的土地出售给他人。 是否存在其他合法有效的继承关系,比如遗嘱等。 如果存在争议或纠纷,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如果您的大儿子能够提供上述证明,或者确实符合法定继承条件,那么他有权要求村部将该土地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如果您认为村部的行为不合法,您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