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今年3月份我与人合伙开了一家店,该店转让费用与余下房租是我俩共同分担的,一人一半。然后店铺的转让是我合伙人去谈的,费用是我全部转给他,由他去支付的,但是前几天原房主找到我们说转让费用结清还差一部分,在此之前我与合伙人因一些原因已经分开,他所出资费用我以全部给他,今天刚知道原房主已经报警,请问这个事情我需要付什么责任吗?会对我有什么影响,我可以起诉我之前的合伙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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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去法院起诉您的合伙人,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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