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属于拆迁房,但前提是,还迁房没要,要的是钱买的现在的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公公的,我公公过世了,但房产证上名字没有更改,我老公是唯一的继承人,我还有一个儿子,,,如果老人过世后没有写遗嘱,那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07-26 02:37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屋是通过购买或继承获得的,并且产权证上只有你丈夫的名字,而你的名字并未在产权证上登记,则该房产应当归你丈夫所有。因此,在您父亲去世后,您的房产仍然应视为您丈夫的个人财产。 至于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产权证上的姓名。如果产权证上只有一人的名字,另一方通常被视为非配偶。 继承权。如果您的父亲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没有继承到房产,则它仍可能被视为您的丈夫的个人财产。 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即使房产是通过继承得到的,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可以影响遗产的性质。 总之,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房产是赠予给您的,否则房产应该被视为您的丈夫的个人财产。如果您对房产的归属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