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青冈县的,我借给绥化的开发商一笔钱,当时借款的发生地是在青冈,开发商给我抵押的也是青冈的房子,我起诉到了青冈法院,当时法院已经受理了,钱已经交完一个月了,法院又给我打电话又让我到绥化去起诉,请问这合理吗
2024-09-13 21:20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对管辖权有异议,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因此,您有权要求变更管辖权,以便案件能够顺利审理和判决。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住所地(青冈县)与被告所在地(绥化市)之间的距离较远,且需要多次往返于两地之间,可能会导致时间和经济成本增加。建议您及时联系青冈县法院或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当地律师协助处理此案,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