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一所幼儿园上班,上了差几天就俩月了,因为要继续上学,就辞职了,但是幼儿园把一部分工资扣押不给,说上完学再回来上班就给,不然就不给了。这个说法合法吗?
2025-09-22 17: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奖金等额外报酬。如果您的孩子的幼儿园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或其他应得的报酬,则其做法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劳动民法典》也明确规定,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单位的情况,包括薪酬待遇、福利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如果该幼儿园没有及时告知您关于工资和福利的具体情况,并且拒绝退还已经扣除的工资,那么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建议您与幼儿园进行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