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卖个房子,卖之前说卖了给我一万块钱,卖以后她以我给她卖少了为由,只给了我一千块钱,微信有她说给我一万块钱的记录,也有我给她卖多少钱,她也同意了,就最后只给我1000,我能起诉她么,这样能赢么?
4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是作为房屋的所有者出售房产,并且在交易过程中与买家达成了一项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和支付方式等细节。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进行交易。 如果您的卖家没有履行协议中的义务,例如未能按期交付或提供其他服务,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当一方违反合同条款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救济措施。 请求赔偿损失。若买卖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请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买卖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合同的继续履行。 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财产。在特殊情形下,如买卖双方对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求损害赔偿。若买卖合同中包含了损害赔偿条款,可以根据该条款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或其他合理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诉讼或仲裁程序中,都需要确保证据充分,以便能够证明卖家确实未按约履行义务。此外,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在交易前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了解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交易,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