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对方全责。我方肌腱断裂,当时没有报警,对方同意给看,现在出院了,由于被撞的人平时看两个孩子,一个较小两周岁,我只好必须回家看孩子,医生说要3个月可以好,我们提出一月1000生活费,赔偿我的工资一月3000一共13000对方不同意只给5000,我们有必要提起诉讼吗?要那么多钱合理吗?
2024-10-16 07:05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赔偿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如果您的伤势需要长时间恢复,并且收入受到影响,那么获得经济补偿是非常合理的。因此,建议您考虑是否起诉对方,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决定是否起诉之前,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当地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规,确定是否有责任或权益受到侵害。 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了解您的权利以及可能的赔偿范围。 尽量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证明收入减少的文件等,以便为诉讼提供有力支持。 如果您认为对方有可能不履行协议,可以考虑申请强制执行令。 最终决定是否起诉应该基于对自身情况的全面评估和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