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6月11号转让了一间铺面,但是六月20号,房东告知铺面要收回并拆迁,并且在2017年5月10号就通知了租客甲方铺面于6月20号房子要收回并拆迁,当时签订的协议有问题,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索回转让费。
2024-11-22 07:09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与房东协商。您可以尝试与房东进行谈判,要求他们退还您支付的转让费用。这需要您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已经按照合同条款完成了转让。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房东拒绝退款或者您无法与之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返还您的转让费用。同时,也可以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 转让给他人。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您还可以考虑将您的房产转让给他人。这样,您就可以避免与房东发生争议,同时也有可能获得一定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