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原在山西与男方甲结婚登记,后因不堪男方甲家庭暴力出走,但未与甲方办理离婚手续,到山东与男方乙同居并育有一子,现已在山东与男方乙生活20多年,因女方的户口在山西男方甲家,现想把户口迁到山东男方乙甲并办理身份证,需由山东甲家寄回山西乙家一份调查信,请问现在女方是否构成重婚?现在想把户口迁到山东该怎么解决此事?
21天前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女方已与他人结婚,并且该婚姻合法有效,那么她不得再与他人结婚。因此,即使女方在山东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子女,也不构成重婚。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妻子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与男方甲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法院将审理此案,可能要求双方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和有效性。 如果法院认为妻子与男方甲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可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驳回妻子的诉讼请求。 如果法院认定婚姻关系有效,则需要对女方的行为进行处理,具体方式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