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美容院上班,我们每个月本休4天。我因家中有事儿。休息了7天,然后公司说超休的1天算3天工资,并且在上个月工资扣除,公司没有这个制度,而且一点也不合理。我想请问这种事情可以到劳动局告他们吗?
20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遇到了公司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首先,收集与您的工作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请假申请表、考勤记录、工资单等。 将相关证据提交给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和处理。 如果对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请注意,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请务必及时采取行动并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