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我与母亲二人公房同住,拆迁后,拆迁按置款买了私房,私房我与母亲二人同住,产权母亲名下,母己亡,我证上无名,现我一人居住。拆迁按置款是国家保障我与母亲的生话住房,是国家的钱,不应当作遗产处理,损害我的合法权益。因母亲已亡,我与母亲的共同共有消灭,我能请求法院,母亲的共同共有的份额消灭吗?
2025-02-26 09:1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并不属于遗产范畴。因此,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用于购买新的住宅或者安置房等。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和您的母亲已经去世,拆迁补偿款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继承人。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在拆迁中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 请注意,上述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