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骑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另一辆电动车由西北向东南(斜过马路),他的车头撞到我车子中间(左侧胳膊),我没太大问题,但是他摔倒在地,请问,这个责任应由谁承担
2025-10-03 05:1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在此情况下,由于您的车辆没有碰撞对方车辆,您无需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事故导致了双方或多方车辆受损,且涉及第三方(如行人)时,那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责任归属。例如,如果您的车辆是因意外而失控并撞上了对方车辆,您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解决,以确定如何分担赔偿责任。如果您有其他相关的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