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先生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两人名下共有两套房子,一套贷款已还清,但购房首付是先生家在婚前付的。另一套今年五月份买的,公积金共同贷款60万,我名下商贷10万,以我的名义向我弟弟借款15万,没有欠条,有支付宝转账记录8万,剩余的是我直接拿弟弟的银行卡支付的。还有一辆车,婚前先生家首付,婚后共同还一部分贷。关于财产,先生想要无贷款的那一套和车,有贷款的那一套,他只愿意公积金共同还贷,其他由我自己承担。我想问下离婚后还可以公积金共同还贷吗? 另外有三岁孩子,孩子跟我,抚养费怎么算?
2024-11-29 06:08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以下建议。 关于离婚后的公积金共同还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同意按照公积金共同还款的比例进行分割,则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如果您希望保留公积金共同还款的权利,您可以与先生协商,看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律师或调解员,帮助解决争议。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建议您尽量保持家庭和谐,积极沟通解决问题。同时,如果您认为需要的话,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对于抚养费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以及父母的经济能力等因素进行判决。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月收入的一定比例,或者每月固定金额等。具体数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判决书中予以明确。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要遵守法律规定,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祝您早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