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住的是以前单位的宿舍,现在单位已经倒闭十几年了,我们没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交过租金,政府危房改造,要我们住公租房,合理吗?是不是应该有安置房?
2024-10-17 11:34您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原单位已经倒闭并无法提供新的住所,则政府可能有权要求您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其他形式的安置房。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常会为您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或安置费。 在确认您的居住权时,请确保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同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获得的赔偿也是很重要的一步。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全面地了解您的情况,并为您的权益争取最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