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安市未央区递交起诉书,为家庭经济纠纷案,并已立案,分到张家堡民事二厅,时隔立案时间已经60天了,法院总以找不到被告,传票无法送达为由,不理不睬,我也无法找到被告,几次催促法院说要我刊登公告,几天后我去办理刊登手续,法院又说不符合登公告条件。现两位老人因急住院。等钱治病,法院让我自己找被告人,我该怎么办?
11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送达困难和案件处理的复杂性。建议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来解决。 联系原告。首先与您本人联系,看是否可以了解被告的具体情况,例如其联系方式或居住地。 重新发送传票。如果之前传票未能送达,可以考虑重新发送传票并记录送达过程,包括送达的时间、方式以及对方拒收的理由。 寻找替代途径。考虑到被告可能因各种原因无法接受传票,您可以考虑使用其他送达方式,如挂号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送达。 申请司法协助。在某些情况下,您还可以寻求当地司法机关的帮助,比如请求他们帮助查找被告的地址或其他信息。 寻求律师意见。如果您仍然感到无能为力,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他们可能会提供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在此过程中,请保持耐心,因为解决问题需要时间和努力。祝您早日解决这个问题。